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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孟令锟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孟令锟,17物理三班学生学号为1708010305,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刘江腾,男,18级电子一班学生,学号为1808020108,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峰,男,18级电子三班学生,学号为1808020309,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该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5-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孟令锟、刘江腾、赵峰三位同学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二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