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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孟令锟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时间:2019-12-23 来源:作者:访问量:
孟令锟,男,17级物理三班学生,学号为1708010305,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刘江腾,男,18级电子一班学生,学号为1808020108,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赵 峰,男,18级电子三班学生,学号为1808020309,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该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5-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孟令锟、刘江腾、赵峰三位同学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