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陆颖芝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陆颖芝,女,20级物理2班学生,学号为2008010230;

汤骐羽,男,20级电子3班学生,学号为2008020308;

张厚尧,男,21级光电1班学生,学号为2108040116。

 

 

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学时已达5-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陆颖芝,汤骐羽,张厚尧同学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