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杨赟卓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杨赟卓,男,19级电子3班学生,学号为1908020309,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该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5-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杨赟卓同学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日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