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6〕102号关于开展2016年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22 来源:办公室作者:艾源源访问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4〕30号)文件精神以及湖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湘教通〔2014〕349号),为了高质量完成在校所有学生的《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任务,并保证测试数据准确,我校拟于近期开展2016年大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16年湖南科技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监督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
组 长:施式亮
副组长:杨 清、尹风雨、李忆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育学院,由李忆湘兼任办公室主任,侯虚怀老师为联络员(联系电话:15573279495)。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学院推荐,原则上为各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兼任,各学院推荐一名学工系统成员担任大学生体质测试专员,并于9月23日下班前报侯虚怀老师,以便及时编制2016年大学生体质测试工作手册。
二、工作任务及意义
全面实施《标准》,依据《标准》设置的测试项目及有关要求,开展覆盖本校全体学生的《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
在最新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规定:测试成绩和学生评奖评优有关,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根据学校大学生公共体育课评分标准,本次测试中成绩将同时作为本学期大学生体育成绩的重要部分(占30%)。其中1000米跑(男)和800米跑(女)直接计为本学年大学生公共体育课程中体能测试成绩,作为学生选课的评价标准(优秀可以直接免修公共体育课、不及格者没有选项权,直接进入体能提高班)
三、测试内容
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生)、1分钟仰卧起坐(女)。
四、工作安排
全校学生必须参加2016年10月8日开始的湖南科技大学健康体质测试,测试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由湖南科技大学体质测试工作小组统筹安排(各学院的具体的测试设计及项目详见《湖南科技大学2016学生体质测试秩序册》),由各学院学工部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以院系行政班为单位利用课余时间进行测试,测试实操由体育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五、安全防护和补测
1、制定安全防护工作预案(见附件1),加强运动安全要项的宣传和测试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测试前,学生必须认真阅读《体质健康测试须知》。(见附件1)
2、学生因病或因残,可申请免测,免测者须填写免测申请表(见附件2,可在教务网上下载),并附医院相关证明,经所在学院辅导员签字批准,体质测试小组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免测。
3、因特殊原因(如生病、事假等)不能按时参加体质测试的学生,须填写缓测申请表(见附件3,可在教务网上下载),经所在学院辅导员签字批准后,体质测试小组负责人确认,允许其在规定测试时间内参加体质健康补测。
六、任务分解
1、教务处负责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方案的审核、公布及测试时间地点的通知(具体测试时间安排表另行通知)。
2、财务处负责测试经费的审核,落实测试经费,保证测试的顺利进行。
3、学生工作部负责提供学生基本信息(电子档Excel格式,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生源地、身份证号码、班级和学号)。
4、各学院学工部门负责提供学院测试工作总联系人及2016级、2015级、2014级、2013级各行政班班长联系电话(电子档Excel格式);做好本部门《标准》测试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使每位同学都参加测试,确保学生按照安排表上的时间按时到达测试地点,协助体育学院做好测试工作。
5、体育学院负责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方案的制定、学生体质健康的测试、数据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6、保卫处、后勤处负责安排测试期间的值班人员,做好学生测试过程中保卫工作及运动损伤、突发事件的处理。
7、相关部门及各院、系应高度重视,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严密组织,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督促和指导学生加强煅炼,保证参加《标准》测试的人员和质量。
教务处 体育学院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