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细则
时间:2023-10-26 来源: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作者: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访问量:
院属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 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3〕36 号)和《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2018〕151 号》等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奖学金评审与评定工作,现将有关细则公布如下:
一、奖助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本学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奖助标准和人数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分为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我院今年总名额为363人,其中一等助学金名额为147人,二等助学金名额为47人,三等助学金名额为169人。
三、申报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未受过处分;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评审程序
1.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计划指标,依据各班级人数及建档立卡等五类资助对象学生人数下达各班级推荐名额,各班级分配名额详见《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23-2024学年各班级助学金人数分配表》(附件1),请各班级开展评议小组会议,评议小组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为组长、普通学生代表担任成员(普通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3,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不能是被评议对象),参照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见附件2:《2023-2024学年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各班贫困生等级认定公示》),依据本班名额决定本班助学金分配方案,原则上,特别困难学生优先获得一等或二等助学金,困难学生优先获得二等或三等助学金,一般困难学生不做优先推荐。
2. 请各班团在班级评议结束后填写《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单表》(附件3),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档于10月28日18:00前发送至勤工助学部邮箱2930946947@qq.com。
3. 学院根据学校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集体研究,等额推荐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初选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学院统一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出申请表、汇总表等材料上报大学生资助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评审工作,严格按下达的名额及标准执行,不得将名额、资金拆分,杜绝助学金平均分配及弄虚作假等现象,一经发现,取消相应助学金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有关内容要认真核实,严把国家助学金评审关。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项评选任务并及时按要求上交相关材料,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2. 纪律要求:⑴不准私自克扣、截留、挪用国家助学金;⑵不准私自要求学生上交国家助学金;⑶不准私自拆分或轮流发放国家助学金;⑷不准专门组织针对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的募捐活动;⑸不准单独要求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缴纳班费等特殊费用;⑹不准用国家助学金请客吃饭或进行其他与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
3. 各班级应及时将推荐结果告知本班学生,学院公示广泛接受全院师生对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学院监督邮箱:yyhc421102@163.com,监督电话:17700216948。学校大学生资助工作监督邮箱:xgczzb@hnust.edu.cn,监督电话 :0731-58290703。
附件:
1. 2023-2024学年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各班级助学金人数分配表
2. 2023-2024学年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各班贫困生等级认定公示
3. 2023-2024学年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单表
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