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转专业细则

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文件

院发2025〕1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细则

(试行)

为调动和发挥本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24〕81号),结合我院本科专业设置和本科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长: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学院副书记、分管副院长

员:学院其他领导、各系部负责人及一线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

二、转入、转出专业及人数

(一)物理学(定向)属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不接受转专业申请。其他专业学生均可申请。

(二)各专业转出人数不受限制。

(三)各专业转入总指标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当年新生在校生人数的5%—20%范围内(具体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计划由本科生院统一发布)。

三、转入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凡申请转入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或本学院其他专业的本科生必须符合《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24〕81号)相关规定。

(二)基本要求

非高考改革省(区、市)文史类不能转入;高考改革省(区、市)历史类考生不能转入。

(三)考核及录取

(1)考核方式分为转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秋季学期学分绩点、高考物理成绩和面试结论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各专业进入面试人数控制比例1:1.2(按转入专业指标数计算)。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缺额不递补。

四、转出基本要求

凡申请转出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的本科生必须符合《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24〕81号)相关规定。

五、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通知要求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并于春季学期第1 周星期二前将经转出学院审核同意后的《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

(二)学院审核

(1)对转出申请的审核。由教学副院长、副书记签署同意转出意见。

(2)对转入学生的考核。学院教务办在春季学期第1周星期二根据本实施细则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面试考核。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后,由教学副院长、副书记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学院教务办于第1周星期五前将《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转专业情况汇总表》统一报送本科生院。

六、其它

本细则自2025年1月起执行。未尽事宜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25年1月6日

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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