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委员实习期考核办法(试行)
时间:2025-10-10 来源: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作者:访问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委员的培养、教育与管理,提升团委学生会工作效能,营造优良工作氛围,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团委学生会全体委员。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三条 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统筹考核工作,各部门部长为本部门委员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分管主席可对新进委员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与定期检查。
第四条 委员实习期为3个月,实习期考核实行基准分与减分制相结合的量化考核制度。
第五条 各部门须针对新进委员进行首月素质技能培训,培训应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适当融入办公技能、沟通表达、公文写作等通用能力培养内容。
第六条 首月培训结束后,各部门须组织结训考核,形式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内容由各部门部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命题,面试形式为部门部长和副部长一起约谈。考核成绩按笔试80%、面试20%的权重计算得出基准分。面试评分须综合部门全体部长意见,取平均分,以确保公平公正。
第七条 个人考核得分在基准分基础上,依照《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委员实习期考核减分明细表》实行核减。原则上,新一届团委学生会成立后首月固定考核一次,后期视情况不定期进行考核。
第八条 实习期结束后,各部门进行末位淘汰。对实习期间工作态度不端正者、培训考核结果过差者、多次出现脱岗、缺岗且经教育不改者,团委学生会将视情况予以清退。
第九条 凡在任期内退出团委学生会者,不再具备成员身份,不发放任职证明。工作期间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取消其当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根据学院相关规定予以补充完善。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附件: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委员实习期考核减分明细表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6日
附件: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
委员实习期考核减分明细表
序号 |
减分项目 |
分值 |
1 |
实习期间,各类会议请假(含所有原因) |
-1/次 |
2 |
实习期间,各类会议迟到、无故早退 |
-2/次 |
3 |
实习期间,各类会议缺勤(未请假迟到10分钟及以上计为缺勤) |
-4/次 |
4 |
实习期间,存在违纪情况(不含宿舍卫生等集体违纪扣分) |
-4/次 |
5 |
部门例会本完成情况 (部长自主评判、分管主席抽查) |
-1~-3/次 |
6 |
例会期间,部门例会本未带 |
-1/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