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委员实习期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委员的培养、教育与管理,提升团委学生会工作效能,营造优良工作氛围,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团委学生会全体委员。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三条 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统筹考核工作,各部门部长为本部门委员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分管主席可对新进委员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与定期检查。

第四条 委员实习期为3个月,实习期考核实行基准分与减分制相结合的量化考核制度。

第五条 各部门须针对新进委员进行首月素质技能培训,培训应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适当融入办公技能、沟通表达、公文写作等通用能力培养内容。

第六条 首月培训结束后,各部门须组织结训考核,形式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内容由各部门部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命题,面试形式为部门部长和副部长一起约谈。考核成绩按笔试80%、面试20%的权重计算得出基准分。面试评分须综合部门全体部长意见,取平均分,以确保公平公正。

第七条 个人考核得分在基准分基础上,依照《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委员实习期考核减分明细表》实行核减。原则上,新一届团委学生会成立后首月固定考核一次,后期视情况不定期进行考核。

第八条 实习期结束后,各部门进行末位淘汰。对实习期间工作态度不端正者、培训考核结果过差者、多次出现脱岗、缺岗且经教育不改者,团委学生会将视情况予以清退。

第九条 凡在任期内退出团委学生会者,不再具备成员身份,不发放任职证明。工作期间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取消其当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根据学院相关规定予以补充完善。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附件: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委员实习期考核减分明细表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926


附件: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

委员实习期考核减分明细表

序号

减分项目

分值

1

实习期间,各类会议请假(含所有原因)

-1/

2

实习期间,各类会议迟到、无故早退

-2/

3

实习期间,各类会议缺勤(未请假迟到10分钟及以上计为缺勤)

-4/

4

实习期间,存在违纪情况(不含宿舍卫生等集体违纪扣分)

-4/

5

部门例会本完成情况

(部长自主评判、分管主席抽查)

-1~-3/

6

例会期间,部门例会本未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