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王迪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时间:2018-11-26 来源: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作者:访问量:
王 迪,7-3-409,16物理一班学生公寓,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
周 旭,7-7-501,16电子一班学生公寓,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
周鑫宇,7-7-404,16电子三班学生公寓,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
孔 涛,7-7-502,16电子三班学生公寓,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
彭 博,7-5-417,17物理一班学生公寓,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
李佳霖,6-7-317,18电子一班学生公寓,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
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二周期间,在日常检查中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二章第十七条,经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同学及寝室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