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赵云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赵云,男, 17电子一班学生, 学号为1708020115,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5-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赵云同学通报批评处分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