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颜凌峰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时间:2023-12-20 来源: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作者: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访问量:
颜凌峰,男,21级物理2班学生,学号为2108010209。
顾名浩,男,21级电子3班学生,学号为2108020301。
杨鸿洲,男,21级电子4班学生,学号为2108020423。
黄鑫垚,男,23级物理3班学生,学号为2308010307。
以上同学违反学校纪律,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95 号)第二章第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同学通报批评,并收缴其大功率电器。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