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黄震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震,17级物理一班学生学号为1708010115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5-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黄震同学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