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陈煜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时间:2020-10-27 来源: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作者: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访问量:
陈 煜,男,18级电子1班学生,学号为1808020121,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0学时。
该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10-1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二章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陈煜同学警告处分。
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