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李梓琦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李梓琦,男, 17光电3班学生, 学号为1708040319,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 18级物理1班学生, 学号为1808010128,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5-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李梓琦、李艳两位同学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