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张德骏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时间:2023-03-12 来源: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作者: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访问量:
张德骏,男,21级电子1班学生,学号为2108020101;
余大维,男,21级电子1班学生,学号为2108020107;
彭笑秋,男,21级电子1班学生,学号为2108020115;
刘星宇,男,21级电子1班学生,学号为2108020116;
杨键,男,21级电子1班学生,学号为2108020119;
胡伟雄,男,21级电子1班学生,学号为2108020125;
薛希捷,男,21级电子1班学生,学号为2006050306。
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经校级学风建设部检查缺课,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经研究决定,给予张德骏、余大维、彭笑秋、刘星宇、杨键、胡伟雄、薛希捷七位同学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