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欧宇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17级光电班学生学号为1708040216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贺磊坚18级光电班学生学号为1508040212本学期累计旷课达8学时。


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5-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欧宇贺磊坚两位同学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