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陈俊豪等8人通报批评的决定

陈俊豪,男,20级光电4班学生,学号为2008040402。

王智多,男,20级光电4班学生,学号为2008040406。

王雨豪,男,20级光电4班学生,学号为2008040409。

卢震阳,男,21级物理2班学生,学号为2108010201。

薛希捷,男,21级电子1班学生,学号为2006050306。

周文斌,男,22级物理3班学生,学号为2208010301。

孙海皓,男,22级物理3班学生,学号为2208010308。

温景浩,男,22级物理5班学生,学号为2208010511。

经校级学风建设部检查,以上同学缺课,违反学习纪律。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95号)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陈俊豪、王智多、王雨豪、卢震阳、薛希捷、周文斌、孙海皓、温景浩等8人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