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刘文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刘文,女,20级光电2班学生,学号为2008040223。

该同学违反学院规定,伪造假条,为教育学生本人、警示他人,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刘文同学警告处分处理。

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