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熊鑫等七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鑫,男,17级物理一班学生,学号为1708010109,本学期累计缺早签达30次;

胡焱啸,男,17级电子三班学生,学号为1708020323,本学期累计缺早签达21次;

 鑫,男,17级电子四班学生,学号为1708020424,本学期累计缺早签达21次;

李骏禧,男,17级光电三班学生,学号为1708040306,本学期累计缺早签达39次;

李梓琦,男,17级光电三班学生,学号为1708020319,本学期累计缺早签达24次;

贺磊坚,男,18级光电一班学生,学号为1508040212,本学期累计缺早签达12次

盖玺文,男,18级光电一班学生,学号为1608040323,本学期累计缺早签达14次

以上同学违反早签规定,累计缺勤已达20次(17级),11次(18级)及以上,经研究决定,给予熊鑫等七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