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张政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时间:2021-05-18 来源: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作者: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访问量:
张政,男,18级电子1班学生,学号为1808010103,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0学时。
该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10-1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二章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张政同学警告处分。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