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李东儒、王咨贺警告处分的决定
时间:2023-05-29 来源: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作者: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访问量:
李东儒,男,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21级物理学专业2班学生,学号为2108010210。
王咨贺,男,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21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2班学生,学号为2108020222。
李东儒、王咨贺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10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95号)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李东儒、王咨贺警告处分,处分期自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6日。
李东儒、王咨贺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在接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诉。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2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