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凡天奇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时间:2019-11-18 来源: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作者: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访问量:
凡天奇,男, 18级光电1班学生, 学号为1708040112,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2学时。
该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10-1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二章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凡天奇同学警告处分
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