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王侨伟、刘安楠通报批评的决定

王侨伟,男,21级光电2班学生,学号为2108040203。

刘安楠,男,21级光电3班学生,学号为2108040318。

王侨伟、刘安楠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6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95号)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王侨伟、刘安楠同学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