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贺磊坚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贺磊坚,男,18级光电1班学生,学号为1508040212,本学期累计旷课达8学时;

凡天奇,男,18级光电1班学生,学号为1708040112,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张子澜,男,19级物理4班学生,学号为1908010424,本学期累计旷课达8学时;

谢轩怡,男,20级物理2班学生,学号为2008010204,本学期累计旷课达8学时。

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5-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贺磊坚、凡天奇、张子澜、谢轩怡四位同学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