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凡天奇等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时间:2019-06-03 来源:作者:访问量:
凡天奇,男,17级光电一班学生,学号为1708040112,本学期累计旷课达20学时;
陈 煜,男,18级电子一班学生,学号为1808020121,本学期累计旷课达20学时。
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20-2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二章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凡天奇、陈煜两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