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李骏禧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李骏禧17级光电班学生学号为1708040306本学期累计旷课达32学时

该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30-3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二章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李骏禧同学记过处分。        

 

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二〇一九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