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汤建镇等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汤建镇男,20级物理1班学生学号为2008010108,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2学时。

陈英哲,男,20级物理3班学生,学号为2002060209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0学时

熊浩辰,男,20级电子2班学生,学号为2008020215,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0学时。


两位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10-1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汤建镇、陈英哲、熊浩辰同学警告处分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四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