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陈毅航通报批评的决定

陈毅航,男,21级物理4班学生,学号为2108010410。

陈毅航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6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95号)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陈毅航同学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