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陈煜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煜,男18级电子1班学生学号为1808020121,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该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5-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陈煜同学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