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李悠宇等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李悠宇,男,19级物理1班学生,学号为1908010112,本学期累计未打卡7次;

刘欣宇,男,19级物理4班学生,学号为1908010410,本学期累计未打卡8次;

曹贞,男,19级物理4班学生,学号为1908010417,本学期累计未打卡6次;

张洪海,男,19级物理5班学生,学号为1908010504,本学期累计未打卡7次;

刘柏杰,男,19级电子1班学生,学号为1908020109,本学期累计未打卡7次;

刘德棚,男,19级光电1班学生,学号为1908040119,本学期累计未打卡7次;

刘顺杰,男,19级光电3班学生,学号为1908040306,本学期累计未打卡7次;

文三军,男,20级物理3班学生,学号为2008010305,本学期累计未打卡7次;

何宽,男,20级电子2班学生,学号为2008020207,本学期累计未打卡6次;

徐李森,男,20级光电3班学生,学号为2008040318,本学期累计未打卡8次。

以上同学违反学院规定,累计未打卡达6次,经研究决定,给予李悠宇等同学警告处分。

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