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丁峯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时间:2019-05-27 来源: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作者: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访问量:
丁 峯,男,17级物理一班学生,学号为1708010102,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图尔荪江,男,17级物理一班学生,学号为1708010114,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龙 敬,男,17级光电三班学生,学号为1708040305,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5-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丁峯等同学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