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潘志浩警告处分的决定
时间:2023-06-04 来源: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作者: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访问量:
潘志浩,男,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22级光电信息工程专业2班学生,学号为2208040225。
潘志浩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10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95号)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潘志浩警告处分,处分期自2023年6月2日至2024年6月1日。
潘志浩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在接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诉。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2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