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李梓琦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李梓琦17级光电班学生学号为1708040319本学期累计旷课达30学时

该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20-2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二章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李梓琦同学记过处分。      

 

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