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李艳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时间:2021-05-31 来源: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作者: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访问量:
李 艳,女,18级物理1班学生,学号为1808010128,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李佳霖,男,18级电子1班学生,学号为1808020104,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陈 煜,男,18级电子1班学生,学号为1808020121,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刘柏杰,男,19级电子1班学生,学号为1908020109,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钟彦勇,男,20级物理4班学生,学号为1908010303,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5-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李艳、李佳霖、陈煜、刘柏杰、钟彦勇五位同学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