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廉子逸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廉子逸,男,20级电子2班学生,学号为2008020201;

林胜波,男,20级电子2班学生,学号为2008020209;

熊浩辰,男,20级电子2班学生,学号为2008020215;

李袁骐,男,20级电子2班学生,学号为2008020219;

葛佳峰,男,20级电子2班学生,学号为2008020221;

汤骐羽,男,20级电子3班学生,学号为2008020308;


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于第四周周三七八节课无故旷课,经研究决定,给予廉子逸、林胜波、熊浩辰、李袁骐、葛佳峰、汤骐宇六位同学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