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廉子逸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时间:2021-10-21 来源: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作者: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访问量:
廉子逸,男,20级电子2班学生,学号为2008020201;
林胜波,男,20级电子2班学生,学号为2008020209;
熊浩辰,男,20级电子2班学生,学号为2008020215;
李袁骐,男,20级电子2班学生,学号为2008020219;
葛佳峰,男,20级电子2班学生,学号为2008020221;
汤骐羽,男,20级电子3班学生,学号为2008020308;
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于第四周周三七八节课无故旷课,经研究决定,给予廉子逸、林胜波、熊浩辰、李袁骐、葛佳峰、汤骐宇六位同学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