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贺磊坚等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贺磊坚,男,18级光电1班学生,学号为1508040212,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0学时

谢轩怡,男,20级物理2班学生,学号为2008010204,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0学时。


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10-1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二章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贺磊坚、谢轩怡两位同学警告处分。        



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二〇二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