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6-7-111寝室通报批评的决定

六区七栋111,2023年11月28日在学校宿委会的抽查中公共区域检查不合格,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95号)第十五条第七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6-7-111寝室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