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吴俊男、卢裕宸通报批评的决定

吴俊男,男,21级物理3班学生,学号为2108010311。

卢裕宸,男,21级物理4班学生,学号为2108010406。

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在课堂考勤时代人答到。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95号),经研究决定,给予吴俊男、卢裕宸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