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张忠俊警告处分的决定

张忠俊,男,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22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2班学生,学号为2208020221。

张忠俊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10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95号)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张忠俊警告处分,处分期自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11月23日。

张忠俊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在接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诉。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