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夏芝蕙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夏芝蕙,女,18级物理3班学生,学号为1808010319,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5-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夏芝蕙同学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