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刘欣琳通报批评的决定

刘欣琳,女,22级电子3班学生,学号为2208020331。

因违停电动车,刘欣琳违反《湖南科技大学校园交通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95号)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欣琳同学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