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陈锌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时间:2019-06-17 来源: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作者: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访问量:
陈 锌,男, 17级物理三班学生, 学号为1708010309,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周康之,男, 17级光电二班学生, 学号为1708040209,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邓 进,男, 17级光电三班学生, 学号为1708040312,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5-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陈锌等三位同学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