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条例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党员(支部)活动审批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院党员(支部),确保党员(支部)活动顺利地、有序地进行,营造党内发展的规范、健康积极的氛围,同时,加强党组织对党员(支部)的监督和管理,现制定学生党员(支部)活动审批制度如下:

一、 审批对象 

1.所有物理学院学生党员(支部)。 

   2.一切学生党员(支部)的正规活动。 

二、 审批事项 

 1.各学生党员(支部)必须在举办活动前两周写出活动申 请,并附有实施方案(活动内容、活动目的、活动时间和场地、所需器材、活动经费、组织负责人),交给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党相关人员进行初步审查。 

    2.党建工作委员会审查后,将交给上层党组织人员进行审批,一经同意,党建工作委员会相关人员及时通知活动策划人。 

    3.通过以上两次审核,学生党员(支部)才能开展其所申请的活动并还需填写一份《物理学院学生党员(支部)活动审批申请表》(见附表)。否则其开展的活动视为违规活动,在活动中所遇到的一切事项有自己负责。 

    4.活动必须符合党的指导思想、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规、规章;活动内容健康向上,有利于学生党员素质的提高;活动可行性强,给更多的党员创造参与机会;活动要控制数量,讲求质量,重视实际效果。 

    5.活动要有组织、有计划,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