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条例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物理与电子科学院学生党支部是在学院领导下的先进组织,是学生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培养和教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有新人的基地。物理学院学生党支部的宗旨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发挥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广大青年,严谨治学,求实创新,为创建良好的校风、系风、学风而努力奋斗。

一、组织机构 

    1.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设学生党支部若干个,由学生担任支部书记。 
    2.学生党支部均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各一人,依照党章规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每届任期一年。在任期内支部委员的调整由上级组织审批。 
    3.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好、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员同志担任。支部委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做出表率,处处起到先锋模范带头的作用。支部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使之成为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的班子。

二、主要任务 
       1.学生党支部全体成员应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提高他们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培养积极分子,采取有效方式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纪教育指导学生党课学习小组的学习活动。及时发展条件成熟的,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入党,并做好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3.关心和支持群众(学生)组织开展的各种有利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积极帮助共青团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支持学校各部门在学生中开展的工作,结合大学生的业务学习和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教育党员在学校开展的活动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经常了解同学思想状况,帮助同学克服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积极探索大学生党员的发展方向、素质要求、成才模式加强自身的培养和锻炼扶助积极因素、批评消极因素。 

三、工作制度和方法 
      1.支部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的重大决定事前应充分听取广大党员和群众(非学生党员)的意见,支部一旦作出决定,全体党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支部每学年应向党外同学征求意见。对于支部工作的意见,应在支委会上讨论,并明确提出改进意见的办法。对于支部成员的意见,应严格按照组织纪律转达给本人,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2.支部工作必须按学年和学期制订工作计划。计划要经过支委会讨论,上报学院党总支备案。学年和学期末要有工作总结。 
    3.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分工明确,在具体工作中要相互配合,支部书记抓全面,并搞好协调工作。 
  4.支部应每月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及党员思想状况。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5.应坚持学生党支部支委会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支部例会,不应以支部大会代替支委会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案。 
    6.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问题,一定要先在支委会上讨论,在支委会意见基本一致时,再到支部大会上讨论。以保证大会的严肃性,使大会顺利进行。 
  7.支部工作的重点一定要同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一定要与本年级班团工作相联系,一定要为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这个根本目标服务。

四、学生党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党内会议,是支部的最高权利机构。

    1.支部大会的主要职能: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决定上级党组织布置和支部委员会提出的重大问题;讨论、审议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民主评议党员。支部大会定期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支部委员会要在会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议题,以便作好准备,在支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3.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支部大会。如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应尽可能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将他们的意见传达给支部大会。
  4.支部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并报告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享有表决权人数,缺席数,并说明缺席原因。 支部大会讨论的问题,一般应由支部委员会先行讨论和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在支部大会上提出,提供大会讨论和修改。讨论时,党员应充分展开讨论,再作出决议。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决议方才有效。   支部大会作出决议或决定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5.支部大会应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大会主持人姓名,党员出席和缺席情况,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支部大会作出的决议等。 会议记录一般由支部委员负责会议记录。
  6.支部大会结束后,会议记录上交支部书记及时归档备查。
 五、组织生活制度
       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密切党员与支部联系、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性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党的组织生活中,各党员互相学习,认真接受党的教育。具体内容参见《物理学院民主生活会制度》。
 六、思想汇报制度
     凡是预备党员,自被支部接收之日起,应积极向党组织上交思想汇报,书面汇报每个季度至少一篇。书面思想汇报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原稿纸上书写,不得采用打印稿。思想汇报直接上交至党支部。想汇报次数和内容作为学期末党员评议的一项考核内容。  
七、党员发展公示制度 
       为增强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学生党员发展的监督面,保证新党员的质量,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督促学生党支部的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要坚持党员发展公示制度。
  1.公示原则: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做到公示内容真实可靠。
   2.公示对象:被列为本年度本支部发展党员计划的发展对象;经党内讨论拟在近期进行组织发展的对象。 
  3.公示内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籍贯、班级、职务、出生年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日期、党校学习以及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等。
  4.发展对象在党小组、党支部初步研究后,在正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之前,通过公示板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天。
   5.公示意见反馈内容: 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其他情况是否有不合格或者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