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关于开展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等行为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湘教通[2018]351号)及《湖南科技大学关于严厉查处学士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务处〔20189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开展对近年来所授予学士学位的学位论文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请学院师生要切实提高认识,恪守学术准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厅以及学校要求,认真开展此次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检查,强化学术诚信养成,认真自查自纠。若发现有学士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请予以举报。举报受理人:唐老师;电话:0731-58291433;邮箱:284744276@qq.com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1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