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教育

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光电技术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开放管理规定

一、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开放的原则

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面向全日制本科生开放。中心遵循独立思索,勇于实践,富于创新,崇尚科学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团队合作精神以及实际动手能力。中心实行学生为工作主体,学院提供平台和基础设施服务,指导教师和学生自主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模式。

二、实验室开放形式分为时间开放和内容开放

(1) 时间开放:每天上午8:30—晚上9:30课外时间全天候对学生开放,学生自由安排时间在创新创业中心开展工作。

(2) 内容开放主要指非培养计划及实验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创新性项目、科技竞赛项目设计及测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科技活动实验和观摩性试验。

三、项目入驻方式

(1)学生自主申报:所有申请入驻项目由学生自主选题、自主选定指导教师、自主组队(成员要求吸收一定比例低年级学生)、自主申报;

(2)项目选拔程序:中心根据学生申报项目,组织有关教师提出是否同意入驻建议意见或者是项目修改意见,实践中心根据教师意见和场地实际情况确定入选项目数量;

(3)申报与选拔时间:每学期申报一次,每学期开学第2周开始申报;

(4)项目实施过程:原则上每个项目在实践中心工作时间不超过1年,项目进展顺利,中期成绩突出,可展期。

四、安全教育

学生进入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在得到项目入驻资格后才能进入中心工作。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对不遵守有关实验规定的学生,指导教师可责令其停止项目。

五、成果总结

学院应每学期开展一次中期检查,每年一次项目验收考核,汇编创新创业中心开放成果,包括实验报告、典型案例分析、学生实验论文、发明专利等。

六、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进入中心开始项目前应阅读与实验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实验准备工作。

(2)学生在开始项目后,应向中心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完成后,提交项目结项报告或小论文、小发明等实验结果报告。

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光电技术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0一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