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晚归检查制度

1、检查制度

1)检查范围:大一至大三在校本科生

2)检查时间:第一至十八周,每周日至周四22:10-22:40(冬季)22:20-22:50(夏季)不定期抽查

3)检查时间:采取抽查方式

2、反馈与督察机制

1)如有需要,请提前开出所需假条,且假条必须有学院或者学校盖章证明、在有效时间内,检查时当场则不予记录,否则,按晚归未到处理。

2)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开出假条,具体情况请自行向辅导员说明,并在事后向治保部出示假条。

3)检查结束后(22:30后)工作人员在指定地点等待,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至指定地点则不予消到,若学生在检查途中找到检查人员可消到。

4)检查时每间寝室敲门3次,无人应答或开门将记为无人,全寝按缺到记录。

三、通报结果公示及处理方式

1、对于被查到晚归有未到的寝室,均记晚归人员晚归违纪一次,每周周末治保部会将晚归名单交于办公室通知通报。

2、对于不配合治保部的工作,故意刁难工作人员或态度恶劣、拒检、异性逗留情节严重的寝室,由各年级辅导员处理。

3、通报结果中因寝室无人导致的不合格寝室处理方法,治保部将情况反馈给学院。

4、关于晚归检查结果有任何疑义的同学,请将反馈发至治保部部官q邮箱:1641289613@qq.com,我们会定期进行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