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汤意尚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汤意尚,男,18级物理一班学生,学号1808010111,晚归3次。

艳,女18级物理班学生学号1808010128,晚归3次

陈雨琦,男,18级物理二班学生,学号1808010210,晚归3次。

麦麦提艾力·赛麦尔,男,18级物理二班学生,学号1808010214,晚归3次。

何哲洋,男,18级物理四班学生,学号1808010406,晚归4次。

 煜,男,18级电子一班学生,学号1808020121,晚归3次。

刘月滢,女,18级电子一班学生,学号1808020132,晚归5次。

贺磊坚,男,18级光电一班学生,学号1508040212,晚归5次。

熊振华,男,18级光电二班学生,学号1808040208,晚归3次。

王晴晴,女,18级光电二班学生,学号1801070217,晚归6次。

秦彭影,女,18级光电三班学生,学号1808040330,晚归3次。

徐旭平,男,19级物理三班学生,学号1908010311,晚归3次。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至第十三周期间,汤意尚,李艳,陈雨琦,麦麦提艾力·赛麦尔,何哲洋,陈煜,刘月滢,贺磊坚,熊振华,王晴晴,秦彭影,徐旭平同学在日常晚归检查中晚归违纪累计3次及以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学管[2020]6号),经研究决定,给予汤意尚,李艳,陈雨琦,麦麦提艾力·赛麦尔,何哲洋,陈煜,刘月滢,贺磊坚,熊振华,王晴晴,秦彭影,徐旭平同学警告处分。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〇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