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汤建镇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汤建镇,男,20级物理1班学生,学号为2008010108,本学期累计旷课达5学时;

文三军,男,20级物理3班学生,学号为2008010305,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赵文康,男,21级电子4班学生,学号为2108020416,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

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累计旷课已达5-9学时,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九条第二款,经研究决定,给予汤建镇、文三军、赵文康同学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