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李路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李  路,男,17级光电3班学生,学号为1708040323,本学期累计缺早签达14

以上同学违反早签规定,累计缺勤已达12次(17级)7次(18级)及以上,经研究决定,给予李路同学通报批评处分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