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蒋云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7-7-50516电子一班学生公寓,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

  7-7-50216电子学生公寓,违纪使用大功率1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十周期间,在日常检查中违纪使用大功率1次,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第二章第十七条,经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同学及寝室通报批评处分。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十六